2024年5月9日至6月9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上海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4年8月21日向上海市正式反馈督察报告。上海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高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自觉,多次专题研究部署督察整改工作,系统制定了《上海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全力以赴坚决抓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加快整改成果转化应用,推动上海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整改方案》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坚持把抓督察整改与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聚焦裉节问题,强化系统观念,突出标本兼治,敢于动真碰硬,以坚决态度、务实作风、严格标准,全面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以督察整改的自觉行动,践行“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努力交出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整改答卷。
《整改方案》明确,到2026年,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显著提升,美丽上海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指出的问题分解成具体整改任务,逐项明确整改验收单位、整改实施主体、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确定了6个方面的工作举措。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高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自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增强抓生态保护和绿色转型的紧迫性、自觉性,提高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着力强化政治担当,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努力走出一条中国特色超大城市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新路。全面压实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督察整改任务。
二是加快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统筹推进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坚持先立后破、节约增效,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持续削减非电用煤,合理控制发电用煤,推动用能设备及工艺绿色化低碳化更新改造,大力发展本地可再生能源,促进绿电绿证等非化石能源消费。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培育绿色低碳新质生产力,加快推进重点区域整体转型和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围绕氢能、高端装备、低碳冶金、绿色材料、节能环保等领域,积极培育龙头企业和特色园区,打造绿色低碳产业高地。
三是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持续提升超大城市环境治理能力。完善固体废物监管体系,提升本市土方消纳能力,加强建设工地源头、事中及事后监管,推进长三角区域建筑垃圾联防联治,打造生活垃圾分类升级版,高标准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强化雨污水系统治理,加快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完成重点地区雨污混接普查整治,实施厂站网一体化运维管理,“一河一策”实施虬江、桃浦河综合治理,因地制宜优化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体系。实施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实施移动源清洁化、固定源精准治理、扬尘源综合治理、生活面源综合整治、深化区域协作、强化监管执法效能等六大攻坚行动,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管控、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整治、高污染车辆路检路查等六项集中整治行动。推进近岸海域综合治理,“一河一策”强化入海河流总氮管控,强化入海排污口常态长效监管,持续削减全市入海总氮污染负荷。
四是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加强林地保护修复,全面推深做实林长制,开展集中打击毁林、公益林质量检查等专项行动和森林资源普查,修编林地专项规划,推进林业综合改革。加快推进互花米草治理,坚持科学治理、分区施策,系统推进互花米草治理和修复,健全跟踪监测机制。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出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常态化检查工作指南,依法依规、科学精准划定黄浦江上游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严格落实水源保护各项措施。
五是强化综合治理,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加强噪声污染防控,坚持分类施策、社会共治,修订上海市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许可和备案审查管理办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全过程管理机制,年度滚动推进道路交通噪声治理工作。强化餐饮油烟污染治理,构建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末端监管的油烟污染管控体系,修订上海市饮食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完善餐饮油烟社会共治机制,推进餐饮企业净化设施清洗运维“一店一档”管理。
六是夯实行业管理责任,抓实部分领域突出问题整改。加强机动车拆解行业环境监管,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强化船舶码头污染监管,加强周边岸上常态化巡查和日常维护保洁,建立完善长江干流船舶垃圾上岸接收处置的闭环管理流程,提升和优化黄浦江和内河通航水域的船舶污染物免费接收能力。压实飞地企业治污责任,完善污染治理长效机制,实施飞地养殖场粪污收集、处置设施提升改造,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健全常态化联合监管工作机制,推动环境检测行业开展从业人员自律管理。
《整改方案》明确了4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职能,统筹协调、督促推动督察整改工作落实。各区、各有关部门健全督察整改工作领导机制,紧盯节点、挂图作战,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强化监督指导。落实调度工作机制,持续加强督促指导,做到逐项整改、逐项验收、逐项销号。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作为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内容,持续推进市级例行督察,加强督察“回头看”和专项督察。三是严肃问责追责。对督察组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深入调查核实,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对整改过程中出现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的,跟踪问责、严肃处理。四是强化信息公开。按要求公开督察整改情况,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对整改中存在敷衍应对、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加大曝光力度。对整改成效突出的,及时形成正面典型案例,加大宣传力度。
下一步,上海市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的要求,以坚决态度、务实作风、严格标准,全面抓好督察整改各项工作。以更大的决心,下更大的力气,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努力走出一条中国特色超大城市治理现代化新路,努力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发挥龙头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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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上海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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