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简称“非遗”,与“物质文化遗产”相对,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以下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详细阐述:
一、定义与范畴
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范畴:
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
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
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
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
传统体育和游艺。
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十大门类分别为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与游艺、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和民俗。
二、特点与价值
特点: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世代相传的,具有传承性和连续性。
它与特定社区和群体的文化认同密切相关,具有鲜明的地域性和民族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活态的,不断在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被再创造。
价值: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文明的结晶和最宝贵的共同财富,承载着人类的智慧和人类历史的文明与辉煌。
它对于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促进文化交流与互鉴具有重要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社区和群体认同感和持续感的重要来源,有助于增强文化认同感和凝聚力。
三、保护措施与实践
建立名录制度: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纷纷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制度,将具有代表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列入名录,加以保护。
分类保护:根据非遗代表性项目的属性、特点以及存续状况,实行分类保护。如对濒临消失、活态传承困难的代表性项目,采取优先安排保护经费等措施,实行抢救性保护;对代表性项目集中、特色鲜明、形式和内涵保持完整的特定区域,可以设立文化生态保护区,实行区域性整体保护。
传承人与社区参与: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进行传承活动,同时加强社区和群体的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
法律法规与政策支持: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
四、中国非遗保护实践
立法保护:中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法律法规,为非遗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
名录建设:中国建立了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将大量具有代表性的非遗项目列入名录加以保护。
传承活动:中国积极举办各种非遗传承活动,如非遗节庆、非遗展览、非遗培训等,推动非遗的传承与发展。
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国积极参与国际非遗保护合作与交流活动,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共同推动非遗保护事业的发展。
综上所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我们应该采取各种措施加以保护,让这一宝贵财富得以世代相传、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