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8日,沪昆高速江西玉山县境内。桂某驾驶一辆小汽车行驶,为超越慢车道前方一辆平板挂车,在自己还未完全超越快车道一辆货车的情况下突然向左变道。货车司机来不及反应,与其发生碰撞。万幸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交警调查时,桂某并不认为自己有错,反而指责货车:
“他一直在加速!
他点一下(刹车)都不会撞。”
交警对桂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并根据行车记录仪视频向其讲解违法变道的后果,终于使其认识到自己的过错。
最终,交警依法认定桂某变更车道时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负事故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开车时需要变道、超车时,一忌不观察目标车道情况,二忌不打转向灯或打转向灯的同时打方向盘。正确做法是先仔细观察目标车道情况,提前3~5秒开启转向灯以提醒后方来车注意,并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目标车道内后方情况,确认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后再果断变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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