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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有人反映在某县人民医院进行医保结算时无法报销,暂时需要全额支付医疗费用,医院给打了欠条。据贵州广播电视台采访报道,某县人民医院存在医保无法实时报销的情况,相关方给出的解释是“医院没有钱”。
看病报销是参保人最基本的权益,明明交了医保,看完病希望通过医保减轻医药费负担,却只换来一张欠条和一句“改天再报”,不免让人感到心塞。该医院网站“医保政策”一栏对医保报销流程进行了提示,明确患者“在住院处办理出院结算后,到医保结算窗口办理报销业务,医保结算窗口服务人员审核,按照居民医保政策(全市医保系统统一的比例)办理报销结算”。可见,患者在出院时即可获得报销款是常规操作。
一些网友在网上留言表达了困惑: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是否存在“医保给医疗机构打欠条、医疗机构给患者打欠条”的情况?截至目前,当事多方均未指出具体原因。
当前我国医疗机构普遍执行直接联网结算报销或一站式结算服务。当患者办理出院手续时,医疗机构会计算出患者住院期间的总费用,根据医保政策进行结算,并垫付报销资金。在这个过程中,患者获得了报销的便利,但医疗机构面临着资金周转压力。垫付时间长、金额越来越大,如果医保不能及时拨付,医疗机构的现金流就可能“喘不过气”。
医保一头连着参保人这个“需方”,通过发挥保障功能,减轻患者就医负担;一头连着医疗机构这个“供方”,通过支付方式和价格政策等,调节医疗服务供给、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推动医院改革。由此来看,医保报销打欠条带来的后果不可小觑。如果患者就医费用不能得到及时报销,不仅损害了参保人的正当权益,也会打击医保信用,挫伤人们参保的积极性。如果医保部门不能及时把医保资金拨付给医疗机构,就会增加医疗机构运行成本,推高运营风险,挫伤医疗机构开展诊疗的积极性。
当前,我国全民医保制度稳定运行,从国家公布的“大账本”看,医保基金运行安全稳健。但每个统筹地区的“小账本”不尽一致,有些地方长期面临收支压力。综合医保基金管理面临的种种挑战,可能导致将压力转嫁给医疗机构。
针对现实问题,国家层面也出台了相关政策。今年2月,国家医保局印发的《关于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提出,及时向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合规医疗费用,帮助定点医疗机构缓解运营压力。今年7月,国家医保局印发的《关于印发按病组(DRG)和病种分值(DIP)付费2.0版分组方案并深入推进相关工作的通知》提出,鼓励通过基金预付缓解医疗机构资金压力,各地可根据基金结余情况向定点医疗机构预付1个月左右的预付金。关键是,这些要求能否在各地真正执行到位。
今年9月,在国新办“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家医保局将“及时结算合规医疗费用”作为硬性条件,简化结算环节,继续落实基金预付机制,将“预付金”作为“赋能金”。
落实国家要求,确保医疗机构及时获得足额、合规的医保资金,确保参保人的就医费用及时得到报销,事关民生、事关深化医改的进一步推进,事关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的真正实现。医保报销欠条打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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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刘也良(媒体人)
编辑:杨真宇
校对:马杨
审核:管仲瑶 徐秉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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