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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 | 青岛海事法院吴锦标:为海洋强国建设注入海事司法动能
2024-10-24 08:41  浏览:1719  搜索引擎搜索“手机晒展免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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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青岛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吴锦标


202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东时强调:“要发挥海洋资源丰富的得天独厚优势,经略海洋、向海图强,打造世界级海洋港口群,打造现代海洋经济发展高地。”一段时期以来,青岛海事法院牢记嘱托,秉持“全球眼光、中国气派、海洋意识、中心视阈、厚生境界”的工作思路,以海事审判工作现代化助推中国式现代化。

坚持自立自信

推动海洋治理体系更加公正合理

海事法院因其审理案件全球性、适用法律全球性、司法协作全球性、裁决效力全球性的独特属性,决定了其在涉外涉海案件审理中具有阐释乃至创制国际规则的重要职能。青岛海事法院开展的海事司法标准供给工作,便是从裁判中提取或形成规则,进而转化为港航及涉外企业标准合同,从而为海洋治理特别是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海事方案”;通过对建院40年来的涉外涉海案件进行系统梳理,编纂出版10册《海事司法文库》,收录裁判要旨840条,企业风险提示487项,裁判案例遍及全球82个国家和地区,为强化海外利益和投资风险预警、防控、保护体制机制提供了重要司法文献参考;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深化海事司法国际合作,完善在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依法约定管辖、选择适用域外法的司法审判制度,如在“努萨”轮扣押案中,突出中国司法智慧,推动利比里亚籍原告与印度尼西亚籍被告主动中止国外仲裁程序,采用我国司法调解制度化解纠纷;健全反制裁、反干涉、反长臂管辖机制,完善参与全球安全治理机制,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如在“欧新娜”轮案中,运用海事强制令责令当事人撤回其在澳大利亚另行提起的船舶扣押申请,开辟维护我国企业海外利益的新路径。

坚持守正创新

助力打造一流海洋营商环境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形成同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青岛海事法院依法审理涉海洋牧场建造、深海渔业养殖等新型渔业纠纷,在中国首座自主研制的全潜式深海智能渔业养殖装备“深蓝一号”建造合同纠纷案中,准确判定网箱两次倾斜以致鱼苗溢出的责任,有力推动“蓝色粮仓”建设;紧盯绿色、低碳、智能船舶发展方向,围绕新兴技术供给司法规则,在“智腾”轮案中,对国内首艘无人驾驶自主航行系统实验船发电机的技术指标及环保标准依法予以认定,服务智能航运有序发展;落实国家能源安全战略,妥善审理涉海上风电、海上光伏、潮流能、波浪能海上新能源设备运输、安装纠纷案件,在“长德”轮案中,保障大型海上风电安装船国际交易顺利进行,挽回国有资产损失近3亿元;明确化工原料储存、运输的司法标准,推动海洋化工、海洋生物制药产业集聚发展;围绕贸易强国战略,规范沿海捎带、多式联运等新型海运模式,妥善审理码头建造、港口收购重特大案件,保障山东省世界级港口群建设顺利推进;积极服务黄河三角洲自然保护区、青岛邮轮旅游发展试验区建设,依法审结盛世飞洋游艇泊位租赁纠纷案,推动青岛市奥帆中心泊位实现规范化管理。

坚持系统观念

构建人海和谐的海洋生态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制度创新,强化制度执行,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海事法院应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着力为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青岛海事法院始终坚持“谁保护、谁受益,谁污染、谁付费”原则,积极参与突发海洋环境污染事件处置,规范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机制,在“交响乐”轮海上溢油特大事故案中,准确适用国际公约判定油污损害责任;坚持陆海统筹,推动构建沿海、流域、海域协同一体的司法保障制度,与天津海事法院、大连海事法院、青岛市人民检察院、舟山市人民检察院等7家单位共建跨区域海洋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妥善审理违法捕捞、填海造陆等案件,如在王某等11人盗采海砂公益诉讼案中,依法监督和支持海上执法,对海洋自然资源破坏行为实施全链条打击;深入贯彻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工作部署,保障海洋碳汇核算体系、海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发挥海洋环境公益诉讼引导作用,持续优化绿色金融资源配置效果,在张某破坏海洋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中,创新“蓝色碳汇”生态补偿方式,促进海洋产业绿色低碳发展。

坚持胸怀天下

打响海事法院品牌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一体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法治人才培养的工作机制。

青岛海事法院主动融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积极推进涉外司法审判体制机制改革;率先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设立审判区,积极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动构建协同高效的涉外法治实施体系,“海事司法标准供给”“‘互联网+’船舶扣押管理新模式”两项制度作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全面推广;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培养机制,依托最高人民法院国际海事司法研究基地,与山东大学、上海海事大学、山东科技大学共建高水平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平台,积极培养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积极阐释中国特色涉外法治理念、主张及成功实践,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涉外法治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推出“海课堂”“青风”等海洋特色学习平台,“书香法院”文化建设项目获评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特色项目。

立足新时代,青岛海事法院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扛牢“走在前、挑大梁”的使命担当,奋力谱写审判现代化的青岛海事司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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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杂志2024年第19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353期

编辑/孙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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