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2月,中共中央正式倡议在甘肃省东北部回族较为集中的地区建立一个省一级的回族自治区。1957年7月,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成立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决议。
195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958年10月24日至3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银川召开。10月25日,会议选举产生了自治区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刘格平(回族)任主席,正式宣告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
1958年10月26日,宁夏日报头版报道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
10月26日,《人民日报》和《宁夏日报》分别发表了题为《祝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和《欢呼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的社论,热烈庆祝宁夏的历史翻开了新的一页。中央代表团团长林伯渠在宁夏逗留期间,写下了《庆祝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的诗篇,诗曰:“中华遍布各民族,于今团结史无先。划区自治兴宁夏,开府建基始银川”。
宁夏回族自治区的成立,不仅是宁夏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史上的一件大事,它实现了回族人民在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上当家作主的愿望,增进各民族之间的团结,为宁夏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视频来源 | 京商传媒
图文来源 | 党史网、中国青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