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活动
◆新华社北京12月5日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4日视察信息支援部队,代表党中央和中央军委,对信息支援部队第一次党代表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向信息支援部队全体官兵致以诚挚问候。他强调,要贯彻全链路抓建理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网络信息人才方阵。要坚持精准抓建,加强科学管理,注重分类指导,扎实抓好基层建设,保持部队正规秩序和安全稳定。(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12月9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12月9日召开会议,分析研究2025年经济工作;听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工作汇报,研究部署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会议强调,做好明年经济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扩大国内需求,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稳住楼市股市,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和外部冲击,稳定预期、激发活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持社会和谐稳定,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
会议指出,明年要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守正创新、先立后破,系统集成、协同配合,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充实完善政策工具箱,加强超常规逆周期调节,打好政策“组合拳”,提高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要大力提振消费、提高投资效益,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要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要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推动标志性改革举措落地见效。(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12月12日电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12月11日至12日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确定,明年要抓好以下重点任务。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强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超前布局重大科技项目,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示范行动。开展“人工智能+”行动,培育未来产业。加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健全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壮大耐心资本,更大力度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创业投资,梯度培育创新型企业。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规范地方政府和企业行为。积极运用数字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三亚12月17日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听取海南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强调,要着力构建具有海南特色和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推动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等主导产业补链延链、优化升级。主动对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加强国际科技合作,构建更加开放的引才机制,打造多层级科技创新体系,加大核心技术攻关力度,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来源:新华网)
二、科技人才政策
◆新华社北京12月25日电,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新修订的《科普法》提出,科普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创新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国家把科普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加强科普工作总体布局、统筹部署,推动科普与科技创新紧密协同,充分发挥科普在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事业发展中的作用。国家加强科普工作人员培训和交流,提升科普工作人员思想道德品质、科学文化素质和业务水平,建立专业化科普工作人员队伍。科学技术人员和教师应当发挥自身优势和专长,积极参与和支持科普活动。科技领军人才和团队应当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开展科普。鼓励和支持老年科学技术人员积极参与科普工作。国家健全科普人员评价、激励机制,鼓励相关单位建立符合科普特点的职称评定、绩效考核等评价制度,为科普人员提供有效激励。(来源:中国政府网)
◆12月3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全国工商联发布《关于加强人力资源服务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规定申请认定为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探索在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设计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中,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高级人才寻访服务。支持制造企业人力资源工作人员参加职称评审,对长期工作在制造业人力资源管理或人力资源服务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人才,可按规定直接申报评审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称。(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
◆12月12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外交部、教育部、科技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国家医保局、国家移民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留学人才回国服务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留学人才可以专利、科研成果、专有技术等回国创办企业。深入实施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遴选资助留学回国人才初创企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助推企业快速发展。鼓励各类创业引导基金、专项扶持资金、种子资金和信用担保资金加大对留学回国人才创业企业的支持。支持留学回国人才以拥有的专利、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留学回国人才在国内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比照国内同等学历资历人员,直接申报相应级别的职称评审。(来源:中国政府网)
◆12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方案》提出,利用中小企业服务“一张网”,面向不同行业、不同对象,分层分类提供培训课程资源,组织开展大规模数字化培训。开展数字化转型职业标准、人才标准开发与专业技术人员培养,为中小企业数字化提供专业人才支撑。依托“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国家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等加大中小企业数字化人才培育力度,壮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人才队伍。(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12月2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发布《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指南》。《指南》提出,指导制造业企业开展全面数字素养技能提升行动,强化复合型人才培养,为数字化转型提供有力支撑。深化产教融合,支持数字化转型领域“新工科”专业建设,建立校企联合培养机制,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持续壮大专业技术型和复合型人才队伍。探索建立数字化转型人才需求预测和信息服务平台,搭建人才供需桥梁,促进人才高质高效匹配和顺畅有序流动。健全数字化转型领域人才评价机制,充分调动和激发人才队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三、地方科技人才工作
◆12月4日,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发布《黑龙江省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办法》提出,创新券重点支持企业购买创新所需的科技条件资源,以及科技服务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与科技创新活动相关的研究开发、检验检测、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等服务。在同一个申报周期内,每家企业具体补贴金额按不高于使用创新券购买服务实际发生金额的50%比例核定,累计最高不超过10万元。(来源: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网站)
◆12月9日,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发布《关于扩大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范围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进一步扩大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覆盖面,我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事业类新型研发机构等科研事业单位均可提出试点申请。支持试点单位探索非财政资金来源的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投资科技成果转化的新模式、新方式,加快盘活结余经费资源。鼓励试点单位探索将专利以“先使用后付费”方式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许可费支付具体时间由双方商定,或由被许可方基于此专利形成产品或提供服务产生收入之后支付。(来源:江西省科学技术厅网站)
◆12月10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支持湘江科学城建设的若干措施》。《措施》提出,加快湘江科学城“科创飞地”建设,鼓励支持省内外龙头企业和上市企业在“科创飞地”设立研发机构,并开放共享所属大型仪器设备,提供检验检测、材料制备等服务。支持高校院所和企业互聘产业教授、科技总监,符合条件的可纳入省科技人才库。支持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完善高校、企业联合培养人才机制,支持科研院所与企业人才双向流动,打通创新创业人才成长通道。(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网站)
◆12月10日,江苏省教育厅发布《江苏高校人工智能赋能专业建设行动方案》。《方案》提出,支持有关高校开设“人工智能+其他专业”的双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和联合学士学位项目,开展多类型人工智能人才联合培养,丰富人工智能人才培养形式、创新培养内涵、提升综合育人水平。加快推进人工智能领域国际化人才培养,打造一批“人工智能+”国际化人才培养品牌专业,支持高校引进世界一流大学资源,开展人工智能相关专业合作办学、学生联合培养,鼓励邀请人工智能领域全球知名学者来苏讲学、开展科研合作。加大力度支持选派师生赴境外开展访学、参与人工智能领域相关国际会议等。(来源:江苏省教育厅网站)
◆12月11日,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博士后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完善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标准,加强进站审核,健全平时考核,严格出站考核。符合条件的博士后在站期间绩效工资可在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业绩特别突出的,可直接申报评审正高级职称。政府特殊津贴”“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省级人才计划,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具有博士后经历的人员。符合条件的博士后,按相关规定经认定后纳入省级人才计划。(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12月13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湖北省加快发展农业微生物产业实施方案》。《方案》提出,依托省技术创新、自然科学基金等科技计划项目,支持一批农业微生物领域青年科技人才快速成长。加强农业微生物企业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引导科技人才向企业流动。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面向企业开展人才定制培训和联合培养,重点培育具有“企业家”思维的“科学家”。(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12月13日,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发布《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专项和经费管理办法》。《办法》提出,省基金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不再编制项目预算。项目负责人在承诺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的基础上,自主决定项目经费使用。依托单位应当对项目经费支出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在项目结题时应当在单位内部公开省基金项目经费决算表,接受广大科研人员监督。(来源:海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
◆12月16日,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发布《关于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发展的若干措施》。《措施》提出,充分发挥省级资源导向作用,在省自然科学基金体系内,设置青年、优秀青年、杰出青年、团队四类项目,通过梯次化资助体系,促进基础研究青年科技人才的培育和成长。对未达到副高级职称的青年博士,且未获得过各类科技计划支持的允许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省级基础研究类项目经费实行“包干制”管理。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参与省重大专项,“揭榜挂帅”“帅才科学家负责制”项目,参与上述项目的青年科技人才不受限项约束。完善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标准,项目验收时不单纯考核发表论文数量,鼓励发表高水平论文,更多关注科研成果的实际应用和影响,为青年人才提供更为公正的评价体系。(来源:青海省科学技术厅网站)
◆12月19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辽宁省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群体的若干措施》。《措施》提出,健全创新创业政策机制,保障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人才享受培训补贴、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建立科技人才协同培养机制,支持企业与高校签订紧缺工种技能人才定向培养协议。提升“兴辽英才计划”企业人才的支持力度。支持博士后进入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从事科研工作。支持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开展本领域专业技术职称自主评审。建设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用好海外人才、制造业人才等计划,支持制造业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网站)
◆12月20日,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发布《企业科技攻关联合行动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办法》提出,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机构等开展协同攻关,经区(县)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推荐和市科技局组织评审,立项项目纳入市级科技计划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专项管理。市级引导资金对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20万元。支持有意愿的区(县)与市科技局共同出资、联合实施科技攻关项目,区(县)与市级财政资金投入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来源:重庆市科学技术局网站)
◆12月2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上海市发展医学人工智能工作方案(2025—2027年)》。《方案》提出,加大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和稳定支持力度,创新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鼓励人工智能与生物医药基础学科领域人才的交叉融合,推动高校与企业联合开展产教融合人才培养。着力引进一批顶尖科学家和人才团队,实施复合型人才引进和激励机制。(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
◆12月24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引育高层次创新人才。鼓励高校增设生物医药相关专业。推动医药企业与省内高等院校深化产教融合,积极探索“医工交叉”特色人才培养新模式。加大对生物医药领域战略科学家、领军人才、“高精尖缺”人才引育留用力度,支持高层次人才申报省内各类人才项目。(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
◆12月2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强化财政支持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支持提升人才引育质效。支持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提升人才集聚和使用效能,支持建设国家级、省级卓越工程师学院,培育壮大卓越工程师队伍。支持相关高校牵头建设现代农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医养健康、现代海洋4个高等教育共同体,促进人才链、教育链、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发展。强化企业人才引育主体作用,对人才引领型企业按规定给予资金奖励。支持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自主确定高层次人才薪酬激励范围。强化科研人员精准激励,对科研人员按规定从财政科研项目、横向科研项目中获得的绩效支出,以及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不作为调控基数。(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
◆12月25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职称评聘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具备正高级评审权的自主评审单位,可以自主决定是否试行评聘分开。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科学中心、创新高地、国家一级学科博士点、省级以上科创平台等高层次人才富集的平台或团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试行评聘分开。对高层次人才、专家人才,符合“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特设岗位等相关规定的,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评审和聘用。(来源: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12月26日,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等9部门发布《四川省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操作指引(试行)》。《指引》提出,职务科技成果实行单列管理,单列管理不改变职务科技成果的国有资产属性。科研单位享有职务科技成果管理自主权,不审批、不备案,职务科技成果以作价投资形成的国有股权不纳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范围,转化收入留归本单位。(来源: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网站)
◆12月27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基金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措施》提出,鼓励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和引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基金以增资扩股方式新增投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基金投资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效期内整体迁入福建省或企业迁入福建省后获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鼓励各地对有关基金管理机构团队人员给予适当奖励,并在省级高层次人才认定中予以支持。(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
◆12月27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十五条措施》。《措施》提出,鼓励和引导部分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先使用后付费”,将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双方可约定采取“零门槛费+阶段性支付+收入提成”或者“延期支付”等方式支付许可费,支付时间由双方商定,或者由被许可方基于此科技成果形成产品或者提供服务产生收入后支付。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围绕全省重点产业建设一批面向社会开放的中试验证平台,探索建设概念验证中心。(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网站)
◆12月31日,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等8部门发布《北京市科技创新国际化提升行动计划(2024-2027年)》。《计划》提出,提高国际化人才引育水平,支持各类人才开展国际创新交流与科技合作,开拓国际视野、提升国际化能力。持续拓展北京市国际职业资格认可目录、北京市新质生产力人力资源开发目录,完善国际人才认定与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在全市范围推广外国人工作许可、工作类居留许可“一口受理、并联审批”,推动外国人数字身份认证工作,分级推进涉外政务服务场景应用,进一步提升外国企业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家属来京便利性。持续推动国际人才创业载体、高品质人才社区等建设。(来源: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网站)
(来源: 科技部人才中心)